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文件精神,我市拟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建设市政务公开专区。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第三方参与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一、比选项目内容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参加本项目比选: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国内同业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项目简介)不低于3个。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比选公告在安庆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anqing.gov.cn/)上发布。比选方案获取请联系安庆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8日17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7楼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庆市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庆市振风大道100号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7楼
联系人:李斌杰
电话:0556-*******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