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利津县人民法院
地 址:利津县利一路114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
联系方式:****-*******
三、政府采购编号:LJZCZ2015-021#
四、项目名称:利津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项目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庭审主机、SDI一体摄像机,SDI云台一体摄像、书记员系统软件、法官庭审应用系统软件等,预算资金约101万元人民币。
简要技术指标详见《利津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公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必须具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山东法院科技法庭系统建设准入证明。书记员系统软件、法官庭审应用系统软件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庭审主机原装正品、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三年质保服务的承诺书,提供生产厂家原厂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及原厂工程师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三年免费上门维护的厂家承诺书。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18室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报名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5月29日
九、开标日期: 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本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其他:
(一)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山东法院科技法庭系统建设准入证明;
4、书记员系统软件、法官庭审应用系统软件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庭审主机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厂原装正品、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三年质保服务的承诺书;提供生产厂家原厂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及原厂工程师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三年免费上门维护的厂家承诺书。
(二)监督单位: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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