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2022年地铁1、3号线品牌通道驻点、品牌包车及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2022年地铁1、3号线品牌通道驻点、品牌包车及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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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判须知
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2年地铁1、3号线品牌通道驻点、品牌包车及灯箱广告采购项目组织采购,与广西乐达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单一来源谈判,项目编号为:GXBNCG********-448/GXYX-F-DY-********-QGS。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序号 | 物品名称 | 投放站点 | 媒体位置 | 媒体数量 | 投放周期 |
1 | 豪华品牌包车 | 1号线 | 1号线 | 1 | 21天 |
2 | 品牌通道 | 1号线广西大学站 | F通道 | 1 | 21天 |
3 | 超级灯箱 | 3号线金湖广场站 | CZ01 | 1 | 21天 |
4 | 十二封灯箱+墙贴 | 3号线金湖广场站 | 站厅灯箱Z45+墙贴 | 1 | 21天 |
5 | 十二封灯箱套餐组合(20块) | 地铁通道、站厅以及轨行区的主体墙面上 | 20 | 21天 | |
6 | 展位场地费 | 广西大学、金湖广场 | 广西大学F通道 | 2 | 10天 |
7 | 展位特装搭建费 | 1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2. 诚信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投标报名阶段及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线上方式
1.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17时止。
2.方式: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必须是对公账号,个人账户转账无效,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价款汇到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金源支行
3.收款人收到款后,将给投标人开具发票,同时发送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
4.投标人需将开票信息发到指定的邮箱gxyxwh@sina.com(邮件标题为“某某公司某某项目开票信息”,没有发送邮件的将无法开发票也无法发送电子版文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开票类型:电子普票
联系人及电话:
邮箱:
(二)线下方式
1.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691号广西新媒体中心A座六层606室)。
3.方式: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附后,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仅委托时用,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则不用,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委托时,复印件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报名登记人:赵工,电话:186 7708 4692。
5.供应商在财务部门交费后凭缴费凭证到报名登记人处领取纸质招标采购文件,同时发送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开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2年11月16日15时0分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691号广西新媒体中心A座六层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06招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2年11月16日15时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691号广西新媒体中心A座六层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06招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广西广电网络公司网站(www.*****.com)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九、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景晖巷8号
联系方式:吴工 联系电话:134 7116 5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691号广西新媒体中心A座六层
联系方式:赵工 联系电话:186 7708 4692
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9日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表
时间:2022年11月8日
需求中心 | 公众事业部(总编室) |
项目名称 | 2022年地铁1、3号线品牌通道驻点、品牌包车及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
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理由 | 一、申请采购地铁1、3号线品牌包车、灯箱广告及品牌通道驻点投放服务。其中包括:1号线豪华品牌包车(1整趟列车6节车厢)、广西大学站品牌通道F通道(整面墙面积,含灯箱约128m2)、3号线金湖广场站超级灯箱约38.27m2、站厅灯箱4.5㎡及墙贴约33.856㎡、地铁通道、站厅以及轨行区的主体墙面上灯箱套餐组合(20块),投放周期为21天,并赠送2周金湖广场站、广西大学站品牌驻点场地费等资源,计划于2022年11月投放(视业务投放需求调整)。 二、由于广西南宁轨道交通1、3号线媒体资源系广西乐达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独家运营,故本次所需投放资源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
采购项目联席论证会议意见 | 同意与独家代理商广西乐达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单一来源谈判。 |
参与联席论证人员 | 覃建业、韦恒、陈慧慧、赵泽发、韦姗姗、韦殿隆 |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公司公众事业部申请就《2022年地铁1、3号线品牌通道驻点、品牌包车及灯箱广告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用广西乐达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公司各部门及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征求意见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公司审计中心。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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