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目 录

1总纲............................................................................................................1

1.1规划任务由来......................................................................................1

1.2编制依据..............................................................................................2

1.3指导思想..............................................................................................3

1.4划分原则..............................................................................................4

1.5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与噪声限值..........................................................4

1.6适用范围..............................................................................................5

2划分方案........................................................................................................6

2.1划分原则和技术方法..........................................................................6

2.1.1划分原则...................................................................................6

2.1.2技术方法...................................................................................6

2.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结果..............................................................6

2.2.1划分方案...................................................................................6

2.2.2 4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区域确定...........................................10

2.3与原划分方案的对比........................................................................12

2.4划分方案结果....................................................................................16

2.5建议....................................................................................................16

3划分说明......................................................................................................17


1总纲

1.1规划任务由来

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中第十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2002年,阜阳市人民政府以《阜阳市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阜政秘[2002]41号)文件,批准了阜阳市第一版声功能区划,该功能区划以2002年阜阳市建成区为重点,并涵盖了主城规划建设用地约37.3平方公里。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在不断推进,城市规划与用地现状存在较大矛盾,部分区域的用地性质发生了变化。阜阳市城市总规已经更新,《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中划定的阜阳市市区面积为1078平方公里。

另外,原环境保护部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94)等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和划分技术规范进行了更新,故现行的《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02版)已不适宜作为阜阳市声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迫切需要对现行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

因此,为适应现行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和阜阳市城市发展的变化,同时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2018]4号”《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9月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次《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修订),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在原有《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2版)的基础上,结合阜阳市城区近年来声环境现状监测数据等对“方案”进行修订。本次“方案”以《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为编制依据,《方案》中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涵盖2020年阜阳市中心城区、西湖风景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共215.88平方公里。

方案修订编制过程主要如下:

(1)接受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开展“方案”编制前期工作;

(2)赴各部门收集相关资料;

(3)完成初稿编制,进入公司内审程序审核;

(4)提交送审稿,提请组织专家和各部门的技术评审;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4年4月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3)《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11月20日发布);

(4)《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2010.12.15;

(5)《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2017.11.10;

(6)《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8]4号),2018.1.2;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2008年8月19日发布);

(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2008年8月19日发布);

(9)《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2008年8月19日发布);

(10)《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1988年11月1日起实施;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010年4月1日起实施(2009年12月23日修订);

(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2013年3月1日起实施(2012年12月3日发布);

(1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2011),2012年1月1日起实施(2011年1月1日发布);

(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2014),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4年12月2日发布);

(15)《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661-2013),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2013年9月18日发布);

(16)《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

(17)《阜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18)《阜阳市环境质量公报》(2015~2019年);

(19)阜阳市中心城区近五年声环境质量监测资料;

(20)《阜阳铁路枢纽总图规划》;

(21)《阜阳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1.3指导思想

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阜阳市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为指导,重点考虑阜阳市规划区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加强监管,不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有利于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声环境功能区覆盖2020年阜阳市市区范围,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

1.4划分原则

功能区划分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以保障本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

(2)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状况确定。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4)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

(5)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6)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分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1.5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与噪声限值

本次《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修订)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2014)规定的五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如表1-5-1所示:

表1-5-1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声环境区

50

40

1类声环境区

55

45

2类声环境区

60

50

3类声环境区

65

55

4类

4a类声环境区

70

55

4b类声环境区

70

60

注:①“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1.6适用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覆盖整个《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中的阜阳市中心城区、西湖风景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共215.88平方公里。


2划分方案

2.1划分原则和技术方法

2.1.1划分原则

1.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2.以城市规划为主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

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促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4.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划分科学、合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2.1.2技术方法

本次区划依托于GPS和GIS等现代技术、现行的声环境监测标准和监测仪器规范等技术路线和管理方法,对中心城区的声环境进行全面监测普查,在运用现代技术的基础上,结合传统的噪声评价方法分析。

2.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结果

2.2.1划分方案

声功能区划分范围是根据获取的近期城市最新的总体布局规划,结合遥感影像的解译成果(主要是城市实际建成区的分布边界),利用卫星影像现势性好的优势和特点,统筹兼顾,预测和预留城市近期发展空间,涵盖2020年阜阳市中心城区、西湖风景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共215.88平方公里。

结合《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阜阳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见图2-2-1。


阜阳市声功能区划图

图2-2-1规划阜阳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见表2-2-1。

表2-2-1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所属区域

名称

功能区位置

面积(km2)

颍州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

阜阳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片区(即三清路-颍淮大道-润和路-西清路-三清路)

1.11

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及周边教育设施(即西湖大道-阜南路--清河西路-南京路-七渔河路-西湖大道)

2.13

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即清河西路-颍淮大道-临泉路-阜南路-清河西路)

0.51

阜阳市政府片区(清河东路-颍淮大道-临泉路-奎星路-清河东路)

0.21

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颍河西路-西城墙路-临泉路-鹿祠街-颍河西路)

0.18

阜阳市人民医院南区(三清路-颍州南路-中心街-中清路-三清路)

0.27

西湖风景区

4.41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及周边教育设施(即双清路-河西路-颍河西路-舒园路-人民西路-霞光大道-双清路)

1.16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片区

0.34

颍泉区

阜阳生态乐园及农科院周边教育设施(北京中路-古泉路-泉河路-霞光大道)

2.37

合计

12.69

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见表2-2-2。

表2-2-2 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所属区域

名称

功能区位置

面积(km2)

阜阳市中心城区及周边

2类声环境功能区

除1、3、4类区以外的范围

103.17

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见表2-2-3。

表2-2-3 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所属区域

名称

功能区位置

面积(km2)

颍泉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

阜阳循环经济园区片区(凤凰大道-颍滨北路-兴园路-颍阳路-红星路-潘寨路-济河路-颍东路-向阳路-颍阳路-沙颍路-凤凰大道)

7.42

颍泉工业园区片区(颍柳路-锦绣路-双河路-北京中路-古泉路-界首路-颍柳路)

1.44

颍州区

阜合现代产业园片区(青城山路-巢湖蜀山路-翡翠湖路-夷山路-岱山湖路-青城山路)

7.79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岱山湖路-颍州南路-复兴大道-裕颍路-新阳路-裕兴路-裕颍路-新安路-裕民路-大庆路-复兴大道-青城山路-岱山湖路)

6.72

颍泉经济开发区片区(新安路-天鹅湖路-滨河路-复兴大道-新安路)

4.44

颍东区

颍东经济开发区片区(东方路-众兴路-梨树路-辛桥路-富强路-众兴路-阜蚌路-富颍路-东方路-工贸路-阜蚌路-东昌北路-蒙河路-振兴路-东方路)

6.46

合计

34.27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见表2-2-4,4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的道路和交通枢纽见表2-2-5。

表2-2-4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位置

分类

面积(km2)

高速、快速路、主次干线、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两侧区域、交通枢纽区域和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52.17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13.58

合计

65.75

表2-2-5 4类声环境功能涉及的道路和交通枢纽

分类

道路类型等级

道路名称

4a类

高速路

济广高速、滁新高速

快速路

霞光大道、凤凰大道、古泉路、界首路、颍淮大道、复兴大道、南京路、京九路、淮河路、朝阳大道、涡阳北路、东湖路、阜蚌路、颍东路、向阳路、新安路

主干路

北京西路、北京中路、北京东路、太和路、颍州北路、双河路、颍柳路、清河西路、清河东路、西湖大道、七渔河路、阜南路、河滨西路、刘锜路、颍河西路、三清路、润河路、竹园路、阜康路、华清路、西清路、中清路、颍州南路、颍州中路、颍州北路、沙河路、涡阳南路、东方路、幸福东路、颍滨北路、发展路、颍阳路、利辛路、抱龙路、骆家沟、红星路、新华路、东盛路、辛桥路、致富路、新阳路、彩虹路、南屏路、天山路、普陀山路、滨湖路、嵩山路、天鹅湖路、巢湖路、合肥大道、滨河路、泰山路、港口路

次干路

兴泉路、新河路、泉河路、柳荫路、东坡路、祥明路、祥健路、欧阳修路、锦绣路、源强路、两河路、颍上北路、汝阴路、云亭路、城泉路、河滨中路、河滨东路、祥和路、人民西路、临泉路、文峰路、双清路、柳林路、八里松路、保丰路、华信路、丹霞路、舒园路、源溪路、河西路、紫云路、庙东路、颍上南路、颍上北路、瑶池路、长青东路、长青西路、科教路、鹏举路、紫光路、幸福西路、颍滨南路、和谐路、颍河东路、渡口路、蒙城路、潘寨路、茨河路、周棚路、秋颍路、安国路、榴园路、沙颍路、协和路、济河路、东平路、化工路、青峰路、东旭路、蒙河路、富强路、梨园路、富民路、湖滨东路、临济北路、振兴路、众兴路、工贸路、裕颍路、裕兴路、裕安路、裕民路、腾飞路、华桥路、长安路、卫武路、货站路、大庆路、青城山路、长白山路、武夷山路、九华山路、衡山路、华山路、岱山湖路、焦岗湖路、翡翠湖路、蜀峰湖路、昆仑山路、五台山路、黄山路、天柱山路、齐云山路

交通枢纽

阜阳汽车站、阜阳市汽车西站、阜阳汽车北站、颍东客运站、北京西路汽车站

内河航道

沙颍河、泉河

4b类

铁路及轨道交通

京九铁路、青阜铁路、淮阜铁路、商合杭铁路、西蚌客专、郑阜铁路、漯阜铁路

交通枢纽

阜阳西站、阜阳火车站、颍南站

2.2.2 4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区域确定

一、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区域划分

将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距离确定如下,见图5-2-2。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单侧距离为50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单侧距离为35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单侧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图2-2-2 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区域划分(以西湖大道为例)

二、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区域划分

4b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后通过环评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具体距离确定方法同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图2-2-3 4b类声环境功能区单侧区域划分(以京九铁路为例)


2.3与原划分方案的对比

本次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与原2002年划定的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对比如下:

表2-3-1本次划分方案与原有划分方案对比一览表

功能区类别

2002年划分方案

本次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调整依据

划分结果

面积(km2)

划分结果

面积(km2)

1类声环境功能区

1、阜南路一阜临路一颍州路一二环路

2、颍州南路一颍河西路一颍上路一电力物资供应仓库

3、二环路一北环城路一河滨路一人民路

4、西环城路一北环城路一河滨路一人民路

5、阜南路一二环路一颍州南路一清河中学

6、二环路一阜口路一京九铁路一颍河堤

7、颍河堤一泉河堤一兽药厂

15.89

1、本次划分保留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即清河西路-颍淮大道-临泉路-阜南路-清河西路)、阜阳市政府片区(清河东路-颍淮大道-临泉路-奎星路-清河东路)、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颍河西路-西城墙路-临泉路-鹿祠街-颍河西路)原有1类声环境功能区;

2、结合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本次划分新增了阜阳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片区(即三清路-颍淮大道-润和路-西清路-三清路)、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及周边教育设施(即西湖大道-阜南路--清河西路-南京路-七渔河路-西湖大道)、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及周边教育设施(即双清路-河西路-颍河西路-舒园路-人民西路-霞光大道-双清路)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3、本次划分新增阜阳市人民医院南区(三清路-颍州南路-中心街-中清路-三清路)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4、本次划分保留西湖风景区原有1类声环境功能区;

5本次划分新增阜阳生态乐园及农科院周边教育设施(北京中路-古泉路-泉河路-霞光大道)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6、本次划分新增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片区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功能。

12.69

根据GB/T*****-2014中4.2条规定,将阜阳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片区、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及周边教育设施、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及周边教育设施、阜阳市人民医院南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片区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同时保留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阜阳市政府片区、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西湖风景区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余1类声环境功能区降为2类,因距离交通干道较近,道路噪声较大,且扣除4类后板块面积较小(均小于0.5km2),难以达到1类标准。

2类声环境功能区

1、老机厂西一蓄电池厂一双龙桥路一二环路一阜临路一阜南路

2、西环城路一北环城路一颍州路一阜临路

3、颍州北路一人民东路一河滨路一文峰路

4、西二环路一北二环路一阜太路一北京路一颍河堤一泉北路

5、港口路一铁路下河线一蚌埠路一涡阳路一二环路

6、向阳路一七运公司一京九铁路一铁四局桥梁厂

7、开发区颍上路以北区域

10.92

1、本次划分将原规划工业区(颍上路一文峰路一河滨路一制革厂东一七里长沟)部分区域由3类声环境功能区调整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2、本次划分调整原规划工业区(铁路下河线一港口路一颍河路一京九铁路)部分区域由3类声环境功能区调整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3、本次划分新增阜南路以西(阜南路-界首路-霞光大道-复兴大道-阜南路)商住区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4、本次划分新增北京中路以北(北京中路-界首路-凤凰大道-颍滨北路-颍阳路-红星路-潘寨路-济河路-颍东路-振兴路-北京中路)商住区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5、本次划分新增振兴路以东(振兴路-颍河东路-致富路-东湖路-众兴路-发展路-兴业路-东方路-振兴路)商住区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6、本次划分新增淮河路以南(淮河路-阜南路-复兴大道-裕颍路-新阳路-裕兴路-新安路)商住区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7、本次划分新增颍州区(裕颍路-滨河路-复兴大道-新安路-巢湖路-武夷山路-岱山湖路-青城山路-复兴大道-朝阳大道-卫武路-裕民路-新安路-裕颍路)商住区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103.17

除1、3、4类声环境功能区外区域均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

1、开发区颍上路以南区域

2、颍上路一文峰路一河滨路一制革厂东一七里长沟

3、铁路下河线一港口路一颍河路一京九铁路

7.66

1、本次划分新增颍泉工业园区片区(颍柳路-锦绣路-双河路-北京中路-古泉路-界首路-颍柳路)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2、本次划分新增阜阳循环经济园区片区(凤凰大道-颍滨北路-兴园路-颍阳路-红星路-潘寨路-济河路-颍东路-向阳路-颍阳路-沙颍路-凤凰大道)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3、本次划分调整原开发区颍上路以南区域片区(岱山湖路-颍州南路-复兴大道-裕颍路-新阳路-裕兴路-裕颍路-新安路-裕民路-大庆路-复兴大道-青城山路-岱山湖路)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4、本次划分新增阜合现代产业园片区(青城山路-巢湖蜀山路-翡翠湖路-夷山路-岱山湖路-青城山路)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5、本次划分新增颍州经济开发区片区(新安路-天鹅湖路-滨河路-复兴大道-新安路)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6、本次划分新增颍东经济开发区片区(东方路-众兴路-梨树路-辛桥路-富强路-众兴路-阜蚌路-富颍路-东方路-工贸路-阜蚌路-东昌北路-蒙河路-振兴路-东方路)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34.27

结合阜阳市现状用地布局情况、《阜阳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中规划工业用地布局及GB/T*****-2014中4.4条规定的内容,将“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区域”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

1、原有4类区划分为现有交通干道及规划中交通干道两侧。

/

1、本次规划4类声环境功能区为现有交通干道及部分规划中交通主次干道两侧,其中铁路包括京沪铁路、京沪高铁、滁天城际铁路、合宁城际铁路、滁宁城际铁路,内河航道为清流河航道;

2、各城区近期建设项目,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及停车场、汽车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65.75

根据GB/T*****-2014中内容,将4.5条规定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铁路干线、内河航道两侧区域”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将9.2条规定的“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合计

/

34.47

/

215.88

/


本次修订,重点增加了2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面积,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减少,对4类声环境功能区进一步细化区分为a类和b类,具体如下:根据技术规范,本次阜阳市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与原划分方案一致;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2.69km2,占划分总面积的5.88%,较原划分方案减少3.2km2;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03.17km2,占划分总面积的47.79%,较原划分方案增加92.25km2;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34.27km2,占划分总面积的15.87%,较原划分方案增加26.61km2;4类声环境功能区约65.75km2,较原方案,本方案对4类声环境功能区进一步细化区分为a类和b类。

表2-3-2与原划分方案对比

功能区类别

2002年声功能区划方案

本次声功能区划方案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0

0

0

0

0

1

15.89

29.8%

12.69

5.88%

2

10.92

26.15%

103.17

47.79%

3

7.66

17.15%

34.27

15.87%

4

/

/

65.75

30.46%


2.4划分方案结果

本次《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修订)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2014)规定的五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涵盖2020年阜阳市中心城区、西湖风景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共215.88平方公里。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本次规划方案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2.69km2(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88%);本次规划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03.17km2(占规划区总面积的47.79%);本次规划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34.27km2(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5.87%);本次规划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65.75km2(占规划区总面积的30.46%),将交通干线和铁路干线等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分别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

由于机场不适用于本次划分方案,因此扣除阜阳机场面积;另外本次方案不对其城市未规划区域声环境功能进行划分,该区域规划中的产业园区、道路等须待规划批准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再进行划分或调整。

2.5建议

本次《阜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修订)重点考虑阜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并结合《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中城市发展规划制定了未来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考虑到阜阳市城市规模和未来用地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可适时调整,但应结合阜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的修编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5年进行适时调整,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


3划分说明

(1)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本市之前相关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或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与本区划不一致的,以本区划为准。

(2)机场不适用于本区划。机场周围区域内除飞机外的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源,应执行其所在本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噪声排放标准;飞机降落与地面滑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要求。机场周围区域指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影响的区域,以经批准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确定的区域为准。

(3)本区划文本及图件不作为定界依据。本区划文本及图件根据用地现状确定,规划中的产业园区、道路等须待规划批准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再进行划分或调整。

(4)本方案涵盖阜阳市市区范围,未包含在本方案内的阜阳市域规划区域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的要求进行管理控制,其中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本区划由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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