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通江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2第1786场)招标公告

11月14日通江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2第1786场)招标公告




通江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

(2022第1786场)

受通江县康源油脂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轮换该单位存储的县级储备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约定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菜籽油(散装) ,数量450 吨,生产年限2020年,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通江县康源油脂有限公司3号罐。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菜籽油(散装) ,数量450 吨,生产年限2022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通江县康源油脂有限公司1号罐。

销售情况:

1.验质方式:卖方提供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出库检验报告或买方到卖方3号油罐抽样检验;

2.检斤方式:数量检斤以卖方库内地磅数量为基准,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出库,成交价为卖方仓门价,无出库费用;

3.付款方式:买方根据卖方出库数量进度支付货款,待成交完成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采购情况:

1.本次菜籽油供货方为竞价销售专场交易会(2022第1786场)竞得方;

2.卖方提供新菜籽油证明、菜籽油检验报告;

3.轮入菜籽油为2022年产新非转基因菜籽油。质量符合菜籽油国家标准(GB/T1536-2021)压榨二级要求,其中: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透明度:透明,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15,不溶性杂质%≤0.05,酸价(mg/g)≤1.5,过氧化值(g/100g)≤0.10,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黄曲霉毒素B1(ug/kg)≤10,铅(mg/kg)≤0.1,总砷(mg/kg)≤0.1,塑化剂三项必须符合国市监食生〔2019〕214号文件规定,DBP≤0.3mg/kg,DEHP≤1.5mg/kg,DINP≤9.0mg/kg,不得掺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除规定质量要求外,其他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4.检斤验质方式:计量以存储点通江县康源油脂有限公司地磅为准。菜籽油入库时,卖方需提供每车次检验报告,采购方对入库质量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验合格后入库;

5.结算方式:入库完成后,买方根据初验合格入库数量支付80%货款,剩余20%货款由买方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验,并以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结果为准。检验合格,双方签定《确认收货单》后付清。如检验不合格,由竞得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方承担;同时竞得方必须在3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菜籽油。

联系人:伏先生,联系电话:139*****535

三、轮换方式:先入后出或边入边出。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为成交之日起30天,出库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0日。

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元/吨(购方到厂价),无入库费用。货款期为成交之日起30天,入库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0日。

计量具体以承储库点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6: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外的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或加入QQ群:*********向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储备粮(商品粮、成品粮)10元/吨、储备油(商品油、成品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储备粮(商品粮、成品粮)100元/吨、储备油(商品油、成品油)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2-900*****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900100*****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合同交割完毕后且无其他争议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凭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及时释放相应的保证金。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86739689********

交易QQ群:*********李冰冰(委托挂网)范娜娜(交割、注册报名)文雯(结算、注册报名)刘易(交割)

财会部:(028)******** 867*****867*****(传真)

财务QQ群:*********江航成、薛晓(入金、出金)黄静(发票)

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交易。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2022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储备粮 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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