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帘招标公告

隔帘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504C********A0017 采购品目:货物>>*******" target="_blank">锅炉>>其他货物>>*******01" target="_blank">工业锅炉

受静海县医院委托,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静海县医院隔帘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静海县医院隔帘购置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FZK2015-3-209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4月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由于本项目部分供应商对技术参数中部分内容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论证结果及变更后的参数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名称

要求

备注

1、窗帘面料:永久性阻燃遮光布;

2、窗帘材质:100%聚酯纤维

3、面料克重≥265g/m2;色牢度≥4级;遮光率:90%以上;

4、两侧折边为2.5cm,底边为10cm收边,S钩样式;上面加优质国产防晒布袋;

4、门幅:280cm;

6、窗帘褶皱比率应在两倍以上,褶皱窗帘要求达到“S”型折叠褶皱;

7、褶边应与地板保持20mm以下的间隙以确保遮光,并保证悬垂自然;

8、窗帘的悬挂饱和度达250%;

9、

单个窗帘原始尺寸

单位

数量

3.6m

433

1、轨道材质采用铝合金工程大方轨,表面经喷涂处理,颜色为象牙白色,材质铝合金,每米轨道承重不小于10KG;

2、吊轮材质纳米,吊轮承重不小于8KG,吊轮滑动顺畅自如;

3、封口材质不锈钢201,封口承重不小于10KG,颜色为象牙白色;

4、安装码材质A3喷涂象牙白色,安装码单码承重不小于10KG;

5、窗帘轨道使用寿命万次以上;

6、轨道标准尺寸:上宽31mm,下宽23mm,壁厚1.2mm,开口8.5mm;参考图如下:

1、隔帘纺织物的悬挂饱和度达250%;

2、门幅:280cm~310cm;

3、隔帘制作采用定位褶,用料比为1:1.8;

4、100%聚酯纤维,成品克重:555g/m2;遮光率:75%以上;色牢度≥4级;

5、褶边应与地板保持20mm以下的间隙以确保遮光,并保证悬垂自然;

6、

单个隔帘原始尺寸

单位

数量

4.5m

359

7、投标单位所投全部隔帘达到国家消防B1级标准(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省市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原件,无法提供者视为无效标)

1、轨道材质采用铝合金工程大方轨,表面经喷涂处理,颜色为象牙白色,材质铝合金,每米轨道承重不小于10KG;

2、吊轮材质纳米,吊轮承重不小于8KG,吊轮滑动顺畅自如;

3、封口材质不锈钢201,封口承重不小于10KG,颜色为象牙白色;

4、安装码材质A3喷涂象牙白色,安装码单码承重不小于10KG;

5、窗帘轨道使用寿命万次以上;

6、轨道标准尺寸:U形轨道,拐弯处顺畅自如;上宽15mm,下宽15mm,壁厚1.2mm,开口5.0mm;

交货或竣工期限及交货地点:签订合同后10日,静海县医院

付款方式及保修:分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全额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付全款的5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20%。保修期5年(人为、自然损坏除外)。

投标供应商的产品必须符合GB 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阻燃1级(织物)的技术要求。

GB20286—2006的燃烧性能要求


阻燃性能等级

依据标准

判定指标

阻燃1级(织物)

GB/T5455

GB/T8627

GB/T20285

a)氧指数≥32.0;

b)损毁长度≤150 mm,续燃时间≤5 s,阴燃时间≤5 s;

c)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

d)烟密度等级(SDR)15;e)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ZA2级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变更为:2015年5月8日14:30时(北京时间)

三、更正日期:2015年5月4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毕晓东

2.联系电话:********81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县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胜利南路1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吴老师

4.采购人联系方式:***-********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fy28220812@126.com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04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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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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