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招标公告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海南省海南与渔业厅
2、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3、采购内容: 海南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服务
二、 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承担2015年全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连续发布两次发售招标文件公告,均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且招标程序合法,过程无质疑,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条款,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2、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4号燃化大厦第15楼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意见:
经了解,该项目于2015年4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截至报名时间4月10日,只有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报名,2015年4月13日发布延长发售标书通知,截至报名时间4月17日,仍只有该投标人报名。截至2015年4月23日开标,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递交了投标文件。该项目的招标期间无任何质疑,采购流程符合法定程序。
专家组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条款设置合理,不存在排他性内容。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且符合琼财采[2009]1146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的情形,专家组建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鉴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资质和能力,专家组推荐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为预成交供应商。
2、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陈雄庭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郑心力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林哲敏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六、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如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意见。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联系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1号办公楼3楼
联系人:杨景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人:张嘉铃
联系电话:********
3、海南省财政厅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人:邱雄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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