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针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
留置针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 号)和《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 号)要求,由吉林、辽宁、黑龙江、山西、山东、湖北、西藏、甘肃、青海等省(区)医疗保障局组成省际联盟,委派代表组成留置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由吉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日常工作,并委托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
现发布《省际联盟留置针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9-HC2022-1)》,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
附件:省际联盟留置针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9-HC2022-1)
留置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