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22110017)北方稀土律师代理单源委托
(DO22110017)北方稀土律师代理单源委托
项目编号 | DO******** | 项目名称 | 北方稀土律师代理单源委托 |
投标日期 | 2022/11/04 -- 2022/11/07 | 开标日期 | 2022/11/07 |
招标部门 | 招标中心工程服务部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2/11/09~~2022/11/11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成交公示说明 | ||||||||||||
1.成交结果 | ||||||||||||
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完成,依据协商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具体成交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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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商小组人员名单: | ||||||||||||
于晓峰,刘亚男,宋君,季雅露,刘攀 | ||||||||||||
3.公示期: | ||||||||||||
2022/11/09至2022/11/11 | ||||||||||||
4.公示媒介 | ||||||||||||
本次公示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媒介发布。 | ||||||||||||
5.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1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6.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联 系 人:季雅露联系电话:047*****062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项目负责人:李鹏芬0472-*******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李广美0472-*******客服热线电话:0472-*******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2022/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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