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单反相机采购项目
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单反相机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5-05 08:30:43 | |||||
项目名称: | 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单反相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 | |||||
项目预算: | 8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 | 开始日期: | 2015-05-05 08:30:43 | |||
联系人: | 郑贱林 | 截止日期: | 2015-05-08 08:30:43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江西省新建县长堎镇兴国路518号 | |||
联系邮件: | qgc*******@126.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要求供货方提供供货商售后服务承诺;3、所有采购的商品必须送货上门、现场开封验收、安装调试;4、提供机打式正规发票;5、投标人报价为最终报价,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费用,我单位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数码设备 | 尼康 | D7100 | 台 | 1 | 供应商 3年 | ![]()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