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造甲城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
120*****5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自筹资金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
*****.37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依托七里海、永定河等水系资源,围绕村内现有600 余亩集中坑塘和大棚农田,积极发展农业产业融合项目,打造农业产业融合综合平台。整治坑塘鱼池,打造垂钓运动基地,完善大棚和农田设施发展农事体验,改造闲置建设用地上的配套设施打造历史文化博物馆(造甲),推动建设乡村文体及产业融合综合体。项目共包括生态农庄区、综合服务区基础设施工程,专业塘钓区、果海花园区工程,运河沿岸环境整治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四项工程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完成项目移交后终止
2.5.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且在有效期内;2.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受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11-09 08:30:00至2022-11-15 16:3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tjntzx@126.com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11-29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11-29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联系人:吕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
联系人:薛工
电子邮件:tjnt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