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云岩心愿食品厂(现已变更名称为云岩区林芬食品厂)生产的“原味花生”

(一)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规格460克/袋,生产日期2022年1月1日。

(二)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味花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当事人自行整改,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停产停业,被抽检食品为其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前生产,本案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167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可以对其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筑)市监罚〔2022〕4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林芬”牌原味花生167袋;2.没收违法所得伍拾贰元整(52.00元);3.罚款叁仟元整(30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叁仟零伍拾贰元整(3052.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根据企业排查的情况,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存放不当导致花生变质。因多次抽检不合格,当事人已自行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停止生产食品。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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