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事先告知公告

关于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事先告知公告

兵团生态环境局在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三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中发现,由河北诚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N5YWW34)编制主持人代静(BH******)主持编制的《胡杨河宗臣塑料制品厂*****吨农用降解地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行为。

(一)主要事实

1.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无效。报告表“3.1.5 补充监测”中引用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的日期和数据前后不一致、数值矛盾,因此引用数据无效。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

①报告表遗漏废气非正常工况情况下影响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应填写“1.废气。生产设施开停炉(机)等非正常情况应分析频次、排放浓度、持续时间、排放量及措施”的要求。

②项目非甲烷总烃治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 措施,该措施会产生危险废物废催化剂,报告表遗漏废催化剂影响分析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4.固体废物。明确产生环节、名称、属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编码)、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物理性状、环境危险特性、年度产生量、贮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利用或处置量、环境管理要求”的要求。

(二)拟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九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七条的规定,拟对河北诚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N5YWW34)予以失信记分5分;对编制主持人代静(BH******)予以失信记分5分。

因各种方式无法与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代静(BH******)取得联系,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代静(BH******)公告送达。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代静(BH******)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代静(BH******)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第七师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集团306室(第七师生态环境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992-******

第七师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9日



王昱坤

标签: 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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