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数据资源共享公告
【公告中】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数据资源共享公告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数据资源共享公告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数据资源共享 | ||||||||
项目编号 | 2022BFFCJ***** | |||||||
委托方 |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电子交易系统 |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hy.ahggzyjy.com | |||||||
电子服务系统 |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http://ggzy.hefei.gov.cn |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2年11月10日9:00始至2022 年11月30日11:00止。 | |||||||
一、标的信息 | ||||||||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拟对智能公交系统生成的部分数据资源对外有偿共享。 1.数据共享范围:本次对外共享的数据资源包括线路、站点、营运车辆、排班等静态数据和所有营运车辆GPS、进出站等动态数据。 2.共享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下一年度合同,最多顺延2次。 3.价款结算:本次对外数据资源共享结算采用固定单价,不限制成交人数量,每家成交人单价、总价、结算方式均一致。单辆营运车辆对外数据资源共享价格为85元/辆/年,依据委托方每年11月份的营运车辆数为基准统计数据计算数据共享费用,营运车辆数每年调整一次,2022年11月底委托方共有营运车辆数预估为4000辆(仅供参考,以实际车辆数结算)。 4.征集方式:凡符合本项目准入条件及有关数据共享要求的意向方经评审合格后确认为成交人。 | ||||||||
交易保证金 | 3.4万元 | |||||||
价款支付 | 数据资源共享费用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首期费用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账支付至委托方账户,下一期费用须提前每期起始日期10个工作日以上付至委托方账户。 | |||||||
二、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
(一)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参与。 | ||||||||
三、服务要求 | ||||||||
1.意向方应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方都视同已确认了标的详情、范围并认可数据共享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受让方自有的移动软件及支持系统(以下简称“自有软件”),主要用于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不包括其下属公司和关联公司相关系统。受让方数据应用的软件系统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委托方报备。受让方须独立承担“自有软件”客户服务、咨询、投诉等所有服务问题,并协助委托方提升对外发布数据准确性。 3.受让方须提供自有软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受让方自有软件数量不得超过3个,超过限定数量部分,每个自有软件再收取25%的数据资源共享费用。合同期内受让方自有软件数量和内容不再调整,如遇自有软件名称调整,需履行变更手续。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相关数据转发、转卖或以任何商业形式提供第三方使用;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共享数据制作、发布任何数据相关分析报告。 5.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或拒绝服务。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肥公交对外数据资源共享合同》。(本公告上传附件1内容)。 7.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肥公交对外数据资源共享合同》。 | ||||||||
四、意向方参与方式 | ||||||||
参与前须知 | 1.意向方须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 |||||||
交易保证金 | 支付方式 | 1.意向方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到达本项目本次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意向方账号转出。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2.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3.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方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交易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方名称不一致的,交易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评审不通过。 | ||||||
注意事项 | 1.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意向方参与后续项目竞价时,注意勿将交易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成交失败,委托方退还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方重新参与竞价的,须向本项目重新公告对应公布的交易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 |||||||
意向方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 | 竞价文件意向方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报价响应表 备注:意向方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准备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意向方公章或电子签章 | |||||||
竞价文件的制作 | 1.加密竞价文件(未提供的,竞价无效): (1)加密竞价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2)意向方请注意:①意向方需采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工具下载;②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③各意向方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竞价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竞价无效,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竞价文件。 3.竞价文件组成:加密资格审查资料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 |||||||
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须知 | 1.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1:00 2.竞价文件接收时间: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接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请意向方合理安排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提交时间)。 3.意向方须知 3.1意向方须对竞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公告规定的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并递交。 3.2意向方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竞价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未完成竞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价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3.3意向方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竞价文件的,被视为竞价无效。所递交的非加密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及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拒收。 | |||||||
竞价文件解密 | 1.意向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对其加密竞价文件进行解密,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2.意向方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3.意向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竞价文件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意向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竞价。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按规定解密竞价文件,导入并读取成功解密的竞价文件。 | |||||||
评审时间及地点 | 评审时间:同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以本项目评审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评审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意向方可以在线解密竞价文件,无须到达现场。 | |||||||
特别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竞价文件方式,有关网上操作详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详细见本公告上传附件2内容),意向方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告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竞价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竞价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竞价文件中提交的资料模糊不清的,评审委员会将按不利于意向方的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3.竞价文件的澄清,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送给意向方,从发起远程网上问询至问询结束原则上为15分钟,意向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4.因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本次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委托方(或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项目评审活动,意向方、委托方、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各方免责。 | |||||||
五、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组建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资格审查资料及交易保证金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意向方某项资格审查资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通过,确定为受让方。如意向方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项未通过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备注: 1.评审过程中,竞价文件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如需要意向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可能进行问询,意向方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委员会可能发出的问询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意向方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2.因意向方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问询的,有关风险意向方自行承担。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1.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以《成交确认书》形式通知成交人,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2.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资产转让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78室,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本项目定额收取每家受让方交易服务费:肆仟零捌拾元整。 | |||||||
七、其他说明 | ||||||||
其他说明 | 1.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及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转811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010-********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万工,联系电话:0551-********(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 |||||||
本项目意向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委托方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竞价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资格审查资料 | ||
1 |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2 | 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 |
3 | 交易保证金退还声明函 | |
4 | 承诺函 | |
5 | 意向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 |
6 | 报价响应表 | |
备注:竞价文件制作软件中的竞价文件组成中格式与本公告下述竞价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下述格式为准,并按下述格式编制竞价文件。
一、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住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意向方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数据资源共享(项目编号:2022BFFCJ*****)的意向方资格审查、竞价、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意向方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供此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的无需此件,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三、交易保证金退还声明函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数据资源共享
项目编号:2022BFFCJ*****
交易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交易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交易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电 话:
地 址:
意向方电子签章:
备注:此表仅用于成交人办理交易服务费清算时使用,成交人办理交易服务费清算时,须携带此表至635结算室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竞价文件中可不提供。
四、承诺函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为对转让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转让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数据资源共享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项目公告及所附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我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方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意向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意向方可自行制作格式)
六、报价响应表
项目名称 |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数据资源共享 |
项目编号 | 2022BFFCJ***** |
意向方全称 | |
是否响应报价 | 响应 |
意向方电子签章:
注: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85元/辆/年,意向方无须报价,仅须响应。
2.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报价无效。
3.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附件: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数据资源共享公告.pdf附件:附件1:合肥公交对外数据资源共享合同.doc附件:附件2: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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