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2-11-1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详细情况如下:

一、债务企业:

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10,700.00万元,应收利息余额4,864.38万元,违约金发生额6,435.09万元,债权总额21,999.47万元。担保方式为质押+保证。

三、债务企业概况:

债务人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于2002年6月13日,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延和,股东王延和出资比例58.9068%,其余自然人股东45人。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服装、百货、食品、副食品、家具、土畜产品、音像制品、水产品、粮油、烟、酒、饰品销售;餐饮,娱乐,商务咨询,商品展示,房屋、摊位出租;熟食品加工(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共同债务人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于2005年9月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5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国义,经营范围碳化硼新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硼产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研发与销售,防弹背心、插板、防护用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社会经济咨询,房屋租赁。

四、担保情况:

质押:王延和、王梓冰、王彦顺、石磊、白昌龙、刘云峰、曲亚军以各自持有的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186,943,343股股权(占比25.85%)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实际控制人王延和及其配偶白瑛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诉讼情况:

已诉讼并胜诉,终结本次执行。

六、处置方式:

单户债权部分或全部转让、两户债权合并部分或全部转让、组包转让等方式,通过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七、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九、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十、声明: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邢经理、姜经理

联系电话:0411-********

传真:0411-********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岳女士

联系电话:0411-********

,大连市,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商城 债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