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保税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天津开发区保税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询价采购邀请函

致有关供应商:

受中共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网上询价方式,对天津开发区保税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TEDAGP-2007-271)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货品名称

技术需求

数量

交货期

1

传真机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2台

合同签订后7日内

注:以上仅为设备主要参数,具体参数请查看询价采购文件。

(二)交货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同时开具全额合同发票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在验收合格1年后支付。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按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tedagp.cn)网上投标要求进行投标,未在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六)未注册的投标单位可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络部注册。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八)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整包中标。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7日上午9:30。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3号中航大厦101

邮政编码:300457

网 址:http://www.tedagp.cn

电子邮箱:support@tedapurchase.co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于娟

六、投诉接待:

单位: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7楼

联系人:吕英

电话: ***-********

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联系人:靳辉 、 李守明

电话:***-****************

采购单位:中共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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