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条生产线渣场选址研究招标公告

第二、三条生产线渣场选址研究招标公告

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二、三条生产线渣场选址研究—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二、三条生产线渣场选址研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

项目名称: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二、三条生产线渣场选址研究

文件编号:SDCL-2-COM-000/ITB-1507

2、招标内容
投标方应负责渣场厂址选择所有相关的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

1)首先初选三个厂址,对不同方案进行比选,推荐理想的渣场位置。

2)对于项目场址选择相关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题:供电、环保、交通、物流运输、通讯、气象、水土保持、地震设计及其他地质灾害等;

3)调查收集推荐场址区域的地质信息和其它项目可研所需的场址数据;

4)调查收集不同厂址压占矿产资源情况、周围矿产资源开采情况;

5)基于厂区周围用地现状,渣场拟选址在采空区之上,应首先进行拟选厂址所在采空区的安全性评估(按II类固废),避免已有采空区可能引起的地基下沉、不均匀沉降或局部下沉,安全性评估通过的厂址方能作为推荐厂址。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具有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调查甲级、地球物理勘查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的单位承担;

6)分析比较不同厂址在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上的不同;

7)收集并向业主提供推荐场址的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的地形图(比例:1:2000),如无法收集到,应专门委托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

8)收集并向业主提供推荐场址区域的初步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资料应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如无法收集到,应专门委托具有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遵照规范中选址阶段勘察的要求);

9)研究了解政府对于渣场建设用地有关的政策法规、优惠政策、法律支持条件;

10)研究了解耕地、林地占用及可能的拆迁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11)研究了解推荐场址区域内的文物保护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12)研究了解政府对于场址选择区域的发展规划,收集提供连接场址的边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供水、公路铁路与场址的接口条件,热电供应等;

13)分析道路和入场接口情况;

14)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评审意见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自费完善修订汇报材料;

15)受招标方委托负责组织完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所需的工作汇报、各项评审会议、现场踏探等,并以招标方的名义办理本合同报告所需的各类申报、审查和批准(或备案)手续,并按照审批意见修改完善选址研究报告,直至通过审批获得项目选址意见书;

16)组织评估工作所必要的开工会,技术审查会、技术讨论会及工作协调会等会议,包括准备会议资料、记录会议纪要等,上述会议不涉及会议费和咨询费;

17)为项目其他工作提供与本合同报告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阶段性结论和支持,参加委托方指定的与本合同工作相关的专项会议、汇报等;

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工程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工业园区。

4、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选址研究报告初稿;

2)合同签订后40天,完成选址可研报告送审稿(根据招标方评估意见修改);

3) 合同签订后55天,完成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获得批复(或备案);

请投标方根据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细化项目进度计划。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2005年至今在中国境内从事煤化工项目、石油化工项目、垃圾填埋场、灰渣场、蒸发塘等同类项目选址业绩至少一项,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5)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第7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7、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1)网上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同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注册咨询电话:***-***********-********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接受现金和投标人客户端电子支付)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中所列资料。

现场报名: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1)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IBS投标人客户端(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

2)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在IBS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购标发票将在开标现场发放,亦可联系***-********领取。

3)IBS电子支付技术咨询电话:***-********;购标审核咨询电话:***-********,58132348,********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待定。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房间

邮编:100007

联系人:周松林、詹传鑫

联系电话:010-********(周)、********(詹)

传真:***-********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发送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号:******** 4966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联系人:赵云飞

电话:***-********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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