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2×660MW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华电常德一期2×660MW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20个标段:
备注:以上设备台套数量仅为参考,具体数量、交货期等以招标技术规范书为准。 五、项目概况 1、项目法人: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2、本期容量: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3、工程概况:湖南华电常德一期2×660MW工程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48.98%、48.98%、2.04%的投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项目于2013年10月8日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2013年12月底开工,2015年三季度第一台投运,2015年四季度第二台机组投运。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6、电厂厂址:湖南省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岗村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6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与国内600MW级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的良好合作业绩。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本次招标除了行政电话交换系统标段以外,其余标段国产品牌设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 6、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所有设备需承诺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出现过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包括供货合同(指基建期整套供货合同,技改或零购合同不属于合格业绩范畴)、供货范围、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等。 9、以上为通用的资质要求,下表为招标设备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资质中关于合格业绩的要求均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业绩,近五年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国内业绩;近三年业绩是指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国内业绩)具体见下表:
八、报名办法 申请人报名时应在截标、开标当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以下文件进行资格后审: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请使用PDF格式文件); 2、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与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的良好合作业绩,投标人应按照《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特殊资质要求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包括供货合同(指基建期整套供货合同,技改或零购合同不属于合格业绩范畴)、供货范围、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5、过去三年(2012年度至2014年度)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正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7、近五年内获得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注:资格后审文件应以上面所有内容制作成一本,于截标、开标时提交纸质文件1正2副、电子版(U盘形式)1份。 2、公告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11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11日17:00时整止。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其他同上。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帐 号:****************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09:0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秦阳(关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话:***-******** 传真:***-******** E-mail:qinyang@chdt.com.cn 联系人2:王鹏(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事宜) 电话:***-******** E-mail:wangpeng@chdt.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2、招标人: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路88号 邮政编码:415001 联系人:徐旻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cddcxm@126.com 附件: 湖南华电常德电厂2×660MW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 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备注: 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人长期出差!请将本页一定扫描了发邮箱:qinyang@chdt.com.cn;wangpeng@chdt.com.cn 。收到回复在外出差也可处理。 3、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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