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赫美集团对北京赫美卓扬等42家公司个体工商户的其他应收款第十三次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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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9日 17:07

竞买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决定对定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集团”)启动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重整期间管理人,案号为(2021)粤03破618号。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17日10时至2022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42家公司、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其他应收款【详见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969号《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预重整所涉及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如下:

序号

欠款单位(人)名称

账龄

账面余额(人民币 元)

评估清算价值(人民币 元)

1

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年以内

1,407,707.60

10.56

2

杭州赫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2-3年

2,300.00

1,725.00

3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年以内

23,853,548.93

1,028,378.00

4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年以内

6,668,732.50

62,519.37

5

深圳浩美天湾贸易有限公司

1年以内

2,112,844.36

1,584,633.27

6

锐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4年、4~5年、5年以上

303,909.05

54,342.27

7

深圳市前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3年

11,555.56

6,066.67

8

金红辉

2-3年

14,599,090.00

8,759,454.00

9

锐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5年

2,042,604.41

69,048.24

10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4年以上

78,411.15

41,165.86

11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3年以上

1,009,670.50

605,802.30

1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年以上

50,000.00

-

13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3年以上

200,548.40

120,329.04

14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年

20,000.00

7,500.00

1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3年以上

1,348,588.74

780,195.75

16

四川东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年以上

100,000.00

-

17

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年以上

200,000.00

-

18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3年以上

1,750,000.00

539,937.56

19

秦皇岛电力物资供应公司

5年以上

25,250.00

-

20

国网河北招标有限公司

5年以上

100.00

-

21

临汾临能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年以上

6,138.00

-

22

国网山西招标有限公司

5年以上

150.00

-

23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5年以上

107,200.00

-

24

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年以上

700.00

-

25

江西省电力物资公司

5年以上

80,000.00

-

26

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5年以上

1,184.00

-

27

河南龙源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5年以上

5,400.00

-

28

广州立晟咨询有限公司

5年以上

200.00

-

29

广元电力物资公司

5年以上

27,400.00

-

30

陕西银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年以上

10,400.00

-

31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5年以上

194.57

-

32

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年以上

158,527.81

78,000.00

33

阿勒泰地区中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年以上

10,000.00

-

34

山东泰开自动化有限公司

5年以上

1,000.00

-

35

甘肃电力工程技术公司

5年以上

8,754.00

-

36

江西电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年以上

1,890.00

-

37

深圳市谛源光科有限公司

1-3年

16,460.96

9,438.42

38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2-3年

50,000.00

30,000.00

39

深圳讯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4-5年

6,664.00

2,499.00

40

深圳市兆方联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5年

69,235.90

25,963.46

41

惠州宏图志伟科技有限公司

1-2年

8,547,898.43

-

42

东莞市长安建拓电子设备配件经营部

5年以上

2,005.00

-

起拍价:948,810.42元,保证金:94,881.04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有意者可向管理人致电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人:陈律师、罗律师,咨询电话:191*****129130*****73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日的工作时间(9: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节假日勿扰)。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开始前5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账号:790*****801*********);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791*****80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注明“破产案号:(2021)粤03破618号;款项性质:对赫美卓扬等42家单位其他应收款拍卖尾款”。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等损失,或者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

付清全部款项后,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管理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移交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同管理人一起到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46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由买受人享有,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10日内,买受人应同赫美集团办理债权相关证据材料的交接工作。赫美集团将标的债权相关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视为交接已经完成。在交接完成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赫美集团或管理人提出任何主张。

(三)如因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不能如期交付的,协会、京东、管理人及赫美集团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请买受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赫美集团索偿。

八、拍卖成交后的标的债权转让通知事宜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十日内,赫美集团履行以下职责,除此别无其他义务:

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通知债务人,赫美集团已将相应债权通过拍卖转让于买受人,并将债权转让通知书以及EMS单据(复印件)交付给买受人;对于因债务人名称不明确、债务人地址不详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导致债权拍卖转让通知无法邮寄送达的债务人以及本次拍卖标的中的所有域外债务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通知,赫美集团可协助买受人以赫美集团名义进行通知;需要公告通知的,赫美集团可协助买受人以赫美集团名义进行公告通知,但具体公告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公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当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前述通知工作,逾期视为赫美集团已完成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风险提示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范围仅限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42家公司、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其他应收款,不包含其他笔应收款项。

拍卖标的起拍价根据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969号《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预重整所涉及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下称“《评估报告》”)所载评估清算价值确定,该《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基准日后各笔其他应收款对应的合同等证据材料所涉金额可能存在变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2.请竞买人自行调查债务人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信息。

3.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由买受人联络赫美集团,完成标的债权相关文件的移交工作。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和风险,协会及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由拍卖标的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所作的说明和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二)有意竞买者请在本公告所载查阅期间内与管理人、赫美集团联系查阅资料、咨询以了解拍卖标的详细状况,未查阅的竞买人视为了解、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赫美集团无法就拍卖标的涉及的证据提供原件。

(三)拍卖成交后,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

(四)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 拍卖标的账期过长,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等情形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及潜在纠纷和争议等风险;

2. 与拍卖标的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进出货单据、往来函件、财务凭证、法律文书)不完整、原件缺失等可能影响拍卖标的债权的成立或权利行使的情形;

3. 相应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收款条件不成立、收款依据不足;

4.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可)撤销、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等情形;

5.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可能停止经营、已丧失偿债能力或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失去联系、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面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无法联系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管理人及赫美集团承担任何责任。

7. 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六)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七)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一)拍卖标的情况可参阅评估报告,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赫美集团咨询。

咨询电话:191*****129130*****736,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28层2803-04室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标签: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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