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询价函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双微”)公众号2023年代运营服务,现对有关事项进行询价,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为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双微”公众号进行内容保障、更新服务,按照《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微博微信账号及矩阵评价指数计分及榜单发布工作的通知》及省生态环境厅综合考核评价要求,组织完成地市级“双微”评价相关工作内容,确保达到考核要求;
(二)工作日每日更新推送3-5条信息。(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可以不对“双微”公众号进行内容编辑、更新和推送,因突发事件或临时重要工作安排除外),收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素材,撰写原创稿件,确保“双微”每周更新不少于3篇原创推文。
(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纪念日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年设计制作不少于8张主题海报,不少于2个H5,以丰富“双微”宣传形式。
(四)每天对网络上刊发的关于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的舆情主动监控,积极配合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二、技术要求
具有运维服务政府部门“双微”公众号经验。自有新媒体平台,可为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引流粉丝,提升安顺生态环境局“双微”公众号的传播度。
三、报价要求
报价内容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技术摘要、数量、汇总报价等(详见附表)。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三)提供2022年“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五、其他要求
请将报价单(详见附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和询价函以及相关资料扫描件一并进行密封。并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11:00前交至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对未密封的报价单,或者询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价单,我局均不再受理,密封文件在截止时间内的视为有效报价。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151*****169
附件:分散采购询价表.xls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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