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小法委鉴第486号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公告
关于(2022)小法委鉴第486号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公告
关于(2022)小法委鉴第486号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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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17:05 |
我院审理的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恒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领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部门审核,合同主体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恒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它被告在承办法官组织质证时全部未到庭质证,移交我部门鉴定案卷也未提供其余被告的联系方式及地址确认书,经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该案鉴定机构的选择我部门只针对于合同主体的原告与被告太原恒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与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本案的鉴定机构,其它被告若对选择鉴定机构程序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我部门,无法定理由逾期未提供,我部门视为其它被告对本次确定鉴定机构程序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鉴定室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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