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12)月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2015年(7-12)月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物业服务的对象是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办公大楼位于宝安区创业二路270号,占地面积2518.8平方米,建筑面积11455.85平方米,大楼于2002年2月竣工,共十层。 为了规范本物业的房屋本体、机电设备设施、清洁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的管理,确保机电设备状态良好;办公环境整洁、卫生;公共秩序井然有序,使大楼各项公用设备设施发挥正常功能,为全体地税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和生活条环境,特向社会进行物业管理招标。 物业功能介绍: 一层:办税大厅 二层:食堂、阅览室、健身室 三层:档案室、电脑培训室 四层:办公室 五层:办公室 六层:办公室、数字听证室 七层:办公室、数字稽查执法室 八层:办公室、会议室 九层:会议室 十层:大会议室、老干部活动中心、露台 | ||
二、招标范围 | (一)房屋维护:房屋非本体结构的维护,包括办公大楼内、外墙、楼顶平台、通道、地面、道路、天花、门窗、玻璃、设备机房的维护和管理。 (二)办公大楼物业范围内的共用设施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厨房排烟管道;物业红线内,外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排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排污)、绿化(室内外花木)、室内泵房(消防、空调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办公大楼物业红线内属配套服务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含: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及发电机组的维修、保养和管理;空调设备系统(含水处理)的维修保养、检测和管理;电梯的维修、保养、检测(年检)和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测(年检)和管理;供水、排水系统(含水二次处理)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四)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红线内的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消杀管理等; (五)室内外绿化管理(含各类花木盆景):包含:修建、施肥、浇水、杀虫等; (六)局机关办公大楼内电话系统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七)安全保卫及停车场管理:全面负责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管理、停车场管理等。办公楼物业区域内外的保安配备与管理,坚持24小时保安值班和巡视制度。 (八)办公大楼的会务服务管理。 (九)办公大楼的报刊、邮件的收发管理。 (十)提供甲方食堂的劳务用工服务。 (十一)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 (十二)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它事项。 | ||
三、物业服务期限 | 本次招标5个月(2015年7-12月)的物业管理费,该物业服务期限至少一年,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四、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 | 物业管理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95分以上的标准),保证管理范围内各项建筑和配套设施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物业管理的分项标准要求如下: (一)安全管理 负责管理范围内部的安全、保卫和警戒。包括大厦内的大厅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以及其他安全管理,并且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保持大厦办公区域的宁静; 安全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保安队伍,制度完善、落实,保安员要穿统一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实行24小时消防监控和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定期维护保养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大厦内门窗、照明等开、关,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负责大厦门卫的保安根据要求对出入大院的车辆进行指挥,上楼人员、物品放行进行登记检查; 根据物业的特点,设置相应的固定岗、机动岗,确保大厦内及周边秩序良好; 物业红线图内无火灾、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隐患。 (二)环境卫生及防疫消杀管理 1.负责做好物业门前及红线图以内所有的露天地面公共区域、以及所有建筑物的室内区域、所有共有设施及用具的卫生保洁与管理;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业清洁队伍,管理制度完备; 2.上述场地及设施具体包括:楼梯、消防设施、楼顶平台、天台、天花、灯饰、宣传栏、警示牌、悬挂牌(含门牌)、会议室、接待室、领导办公室、门卫、卫生间、外墙壁、门窗、玻璃、地面、工作台、绿地、各类沟井与管道等,以及其他未列明、但包含上述指定范围以内的卫生保洁与管理; 3.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天台、内外墙面、停车场、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和会议室等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天花无蜘蛛网;地面无污渍;及时清扫积水,确保物业容貌整洁; 4.做好环境卫生、下水道、沟井的清淤处理、垃圾收集清运、化粪池的清运,办理好垃圾清运等有关手续; 5.屋面、外墙面每年清洗一次;室外广场每月清洗一次,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清洗次数,以保证场地的洁净。节假日或举办活动时需配备充足的保洁员,及时跟进打扫,清理现场垃圾,保持环境洁净卫生; 6.定期开展除“四害”及卫生消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定期的防疫消杀工作,在流行性传染病高发期或爆发期要严格按照采购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组织消杀; 7.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明所有场地、设施、用具的清洁卫生的时间周期安排明细计划及质量标准。 (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管理 1.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灯具、线路、开关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确保供气管道及设施完好无损;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 2.房屋非本题建筑物的维修保养、公共设施整洁,公用楼梯、通道无堆放杂物及违章占用等; 3.负责基地内所有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停车场、室内外照明、景观灯、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监控系统、配电机房等各类公用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及时完成办公区域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在接报后不超过24小时; 5.爱护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对办公区房屋结构、设施等进行改动; 6.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修合格率100%。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保证供水水质; 7.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及消防系统的设施、线路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可启用,定期进行联动测试,确保整个系统反应正常;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制定突发性火灾等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紧急疏散通道通畅,照明设备,引路标识完好,零修合格率100%; 8.建立规范完善的空调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招标噪音和滴漏水现象。制定切实可行节能降耗措施,应有明显节能降耗成果。定期检修养护空调设备,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9.电梯的维修、保养、检测(年检)和服务标准要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标服务;每周一次例行清洁、润滑、调整保养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年检要合格;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10.办公楼电话维护、保养和管理。 保障办公楼内电话系统通畅,定期检查电话线路,出现故障时,维护人员能及时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11.机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四)绿化管理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室内摆花和室外绿化,要求如下: 1.室内摆花:摆放各类绿色植物,地点主要包括办公室、大堂、食堂、过道等,各类盆景、花草的品种经双方协商确定;定期浇水,清理黄叶,及时更换逊色的花木,保持花盆垫不积水,叶面无积尘。 2.室外绿化负责承担管理区域红线图以内所有露天绿化的维护、保养、修剪造型、施肥、浇水、除草、补苗杀虫等管理。 3.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4.重大节日(或重要会议)的摆花。 (五)车辆管理 1.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指挥安排车辆停放,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和乱按喇叭等行为以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项。 2.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过夜车辆停放、无车辆失窃事件。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对出入大楼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六)会务管理 1.安排客服人员负责会务接待工作,准备茶水、检查卫生和花卉摆设情况,保证会议环境的舒适整洁; 2.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清洁工作,并关好灯、窗、门、空调等; 3.茶叶等会议用品由采购方负责。 (七)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实行物业档案资料的系统化、科学化、电脑化管理; 2.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对所有档案集中管理。各种物业管理资料齐备,条目清晰,分类明确,易于查找; 3.必须保证物业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和保密性。 (八)其他房屋事项 1.协助管理本物业内文体娱乐活动; 2.邮件、报刊的收发管理; 3.无偿搬运桶装水、小型家具、办公用品等其他零星搬运工作。 (九)人员配备要求 1、物业管理处负责人1名,须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2、安保人员9名,其中保安队长1名,保安员8名。 2、保洁员6名,其中领班1名,保洁员5名。 3、客服员2名。 4、机电工1名。 5、厨房工作人员5名,其中主厨1名(高级证书)、副厨1名(中级证书)、点心师1名、厨工2名。 | ||
五、物业服务基本内容 | 详见附件 | ||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 该物业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期限至少一年,不超过三年。 | ||
七、物业服务其它事项 | (一)中标方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甲方签定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中标方实行物业管理的标准必须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分标准90分以上,以及标书、委托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 (三)中标方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 (四)采购单位提供管理用房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采购单位将提供管理用房(含办公室和仓库),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免费提供物业管理部门使用。 (五)中标方的员工用餐自行解决,采购单位不提供用餐。 (六)采购单位在适当时候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则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七)其他物业管理事项的说明 1.本体维修基金:采购单位不设立本体维修基金,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小修及零配件单项在1000元以下由乙方支付;单项金额1000元以上的,由甲方支付。对需要维修金额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乙方必须先向甲方办理审批手续,否则甲方可不给予支付维修费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口头或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2.公共水电费及发电机燃油费由采购单位承担(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的用电)。 3.洗手间耗材(芳香剂、洗手液、厕纸、擦手纸等)由中标方负责 4.中标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监管。 | ||
其他 | |||
附件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2015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物业招标文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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