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澄迈县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实施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取澄迈县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实施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2 年农药化肥减量补 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60 号)文件要求, 为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澄迈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澄迈县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计划组织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置工作,现需遴选1家实施单位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的概况
项目概况: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协调监督,通过有偿服务委托企业负责回收、储运、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助力打 赢“净土”保卫战。
项目金额:回收、储运和处理控制价不超过1.3万元/吨,总金额25万元(报价时需明确回收处理单价和总价,存在漏项的,一律不接收)。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条件要求及报名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材料;
(2)具有所必需的行业资质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4)近三年内未被澄迈县政府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承诺函;
(5)投标单位近期业绩情况简介,如有相关项目经历的,也请一并提供;
(6)报价函或者报价清单(报价不得以折扣形式,以具体金额为准);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当年度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单位近期业绩情况简介,如有相关项目经历的,也请一并提供;
(10)报价函或者报价清单(报价不得以折扣形式,以具体金额为准,放在文件内的第一张);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材料或报价人可提供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重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全部盖章,并以密封形式送达,其中须在文件袋上标明“密封”字样和项目名称,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另附一份行业资质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单独报送,以便检查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
公告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14日,纸质报名材料请于2022年11月14日(周一)上午10:00时前送达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路澄迈县农业农村局三楼项目办,逾期送达的或要求密封而未密封文件的恕不接受。
四、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咨询联系人:王工、李工
电子信箱:cmnyncj@163.com
电????话:0898-********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路澄迈县农业农村局三楼项目办
???????????????????????????????????????????????????????????????????澄迈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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