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二批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仪器更换采购项目
郴州市第二批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仪器更换采购项目
郴州市第二批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仪器更换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二批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仪器更换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2】*****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ZTCZ-2022-073
二、项目招标时间
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三、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中4.1、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中,“流量稳定性:≤±0.8%”修改为“流量稳定性:≤±1.0%”。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中4.2、PM2大气颗粒物浓度监测仪中,“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修改为“温度测量示值误差:≤±2℃”。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参数及配置求中4.8、臭氧分析仪中,“示值误差:≤±0.2%F.S”修改为“示值误差:≤±0.4%F.S”;“响应时间:≤55s:修改为“响应时间:≤110s”;“流量稳定性:≤±0.8%:”修改为“流量稳定性:≤±1.0%”
4、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中4.9、二氧化硫分析仪中“量程精密度:20%量程精密度≤0.5ppb,80%量程精密度≤1.0ppb”修改为“量程精密度:20%量程精密度≤0.6ppb,80%量程精密度≤1.5ppb”;“零漂(24 小时):≤±1.0ppb”修改为“零漂(24小时):≤±2.0ppb”;“跨漂(24小时):20%量程漂移≤±2.0ppb,80%量程漂移≤±5.0ppb”修改为“跨漂(24小时):20%量程漂移≤±2.4ppb,80%量程漂移≤±5.0ppb”;“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1ppb/℃”修改为“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3ppb/℃”;“电压稳定性:≤±0.2%F.S”修改为“电压稳定性:≤±0.5%F.S”。
5、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节评标方法及标准中企业资质(30分):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具有得 30 分,每少一项,扣 10分,没有不得分。”
6、现将原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7、将原投标保证时间延期至:“交纳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前(含)”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2)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316号
(3)联系人:唐鹏
(4)电话:15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楼2001室
(3)联系人:廖冰冰
(4)电话:0735-*******/18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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