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能繁母猪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能繁母猪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第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5】592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咸丰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就该单位“2015年能繁母猪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第一次采购活动失败,现进行第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5-4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能繁母猪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第二次)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按照省、州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我县2015年能繁母猪保险承保机构。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必须重合同、讲诚信、讲质量,没有不良市场行为。
(四)投标人须获得湖北保监局批准、取得从事政策性“三农”保险经营资格。
(五)保险经办机构在此项业务开展前,需到州及拟开展此项业务的县市政策性“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须提供备案证明书复印件。
(六)投标人在县乡村三级“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健全的保险机构才能在我县开展此项业务,须提供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各级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级行政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
(七)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和市场运作实力。
(八)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9日 17:00(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信息股)。
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真实有效的:具备本项目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话、邮寄、电邮方式报名。
报名成功后我中心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收,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 8318 1700 0032 201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17:00止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9:30时。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9日9:3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磊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45600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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