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窑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王窑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建设的徐州市王窑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火花闸以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5225万元。
徐州市王窑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火花闸以下)建设内容:
①对王窑河火花闸以下至三环西路过路涵段河道进行开挖疏浚,整治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治理长度2010m。
②河道两岸各15m进行景观绿化。
③对王窑河两岸现有污水主干道进行清淤修复,并敷设DN500、DN600管道;新建控制闸2座。
(3)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财政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单位在2015年6月15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可研批复后20天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并上报(包括设计概算),2015年7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技术资料)。
4.本工程设计招标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主体与勘察、测量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8年以上市政或水利工程设计经历,市政专业或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标书售后不退。
9、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
联系人:连伟 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郝倩 电话:****-******** 传真:****-********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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