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凝分析仪、低速离心机、血沉分析仪采购项目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委托,对其所需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凝分析仪、低速离心机、血沉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凝分析仪、低速离心机、血沉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2-1541HW2I0339/01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套 | 进口产品 | 全自动血液凝分析仪 | 1套 | 进口产品 | 血沉分析仪 | 1套 | 低速离心机 | 1套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 4、交货地点: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项目现场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五.所投产品要求: 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近两个月内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27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47*****7391 联系人:张馨丹、胡慧佳、李强 联系电话:****-*******-****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10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联系地址:平阳路北园街2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张馨丹、胡慧佳、李强 电话及传真:****-*******-**** 邮编: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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