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关于2023年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为降低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天气发生概率,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我局起草了《关于2023年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按照《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要求,现将《关于2023年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发送到tunchanghuanbao@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双拥路1号生态环境局二楼,邮政编码:******。(3)咨询电话:********。(4)意见应在征求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关于2023年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关于屯昌县2023年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标签: 禁止燃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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