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孵化大厦南楼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孵化大厦南楼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0702-1540CITC2807
1、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孵化大厦南楼建筑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1]3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孵化大厦南楼建筑工程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框架结构,桩基础,地上9层,最大高度37.95米,建筑面积约为1504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水外网工程、供热外网工程(不包含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箱变工程、电梯工程、展厅及门厅装饰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龙湖大路5218号。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5月31日至2016年7月31日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机国际招标公司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11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龙湖大路521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公司: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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