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普陀区)美术馆改建工程申请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2-11-1109:42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美术馆改建工程申请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2-11-1109:42

索引号 113*****002*****XA/2022-******公开日期 2022-11-11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美术馆改建工程申请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109:42浏览次数:

浙江舟山亿安建设有限公司承包的舟山市(普陀区)美术馆改建工程符合《舟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人社发〔2022〕45号)第十条关于“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之情形,经该单位提出申请,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 2022 年 11月 11 日— 2022 年 11月 23日(公示期满后,该项目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单位: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601号

联系电话:0580-*******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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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工程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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