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楼(大礼堂及音乐厅)二次装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2#、3#楼(大礼堂及音乐厅)二次装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DZB—150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托克前旗民族职业高中职教园区2#、3#楼(大礼堂及音乐厅)二次装修项目已由已由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以鄂前政函【2015】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职业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2.2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3 资金情况:已落实
2.4建设规模:2#(大礼堂)建筑面积约6594.7平方米,3#(音乐厅)建筑面积1764.7平方米。
2.5设计周期:12日历天 。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7标段划分: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2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注册建筑师二级](含)及以上。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宜:
4.1 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文化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0101室)
4.3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供一份盖红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开户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的证书,(7)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8)非企业法人代表来报名者应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8)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获取时间:2015年5月6日8:30时至2015年5月12日17:30时。
5.3施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前旗民族职业高中
联系人: 敖日格勒
联系电话: ****-******* 139*****839
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文化产业园办公楼1楼
联系人:任海燕
联系电话:****-******* 157*****359
招标代理公司: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那日松南路——温馨花园2期大业大厦8层
联系人:邬宇 电话:****-******* 传真:0477—39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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