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楼(大礼堂及音乐厅)二次装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2#、3#楼(大礼堂及音乐厅)二次装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DZB—150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托克前旗民族职业高中职教园区2#、3#楼(大礼堂及音乐厅)二次装修项目已由已由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以鄂前政函【2015】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职业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2.2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3 资金情况:已落实

2.4建设规模:2#(大礼堂)建筑面积约6594.7平方米,3#(音乐厅)建筑面积1764.7平方米。

2.5设计周期:12日历天 。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7标段划分: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2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注册建筑师二级](含)及以上。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宜:

4.1 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文化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0101室)

4.3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供一份盖红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开户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的证书,(7)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8)非企业法人代表来报名者应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8)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获取时间:2015年5月6日8:30时至2015年5月12日17:30时。

5.3施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前旗民族职业高中

联系人: 敖日格勒

联系电话: ****-******* 139*****839

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文化产业园办公楼1楼

联系人:任海燕

联系电话:****-******* 157*****359

招标代理公司: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那日松南路——温馨花园2期大业大厦8层

联系人:邬宇 电话:****-******* 传真:0477—39905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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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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