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空调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设备)招标公告
暖通空调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设备)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5GC0700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二期二阶段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1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工程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为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暖通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高等教育园区北区,用地范围在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总体规划选址内,南邻宁镇公路,西侧为329国道,东北侧为规划道路,用地面积为288222平方米;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6687平方米;
2.3工程总投资:约8.3亿元;
2.4招标控制价:368万元;
2.5招标范围: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二期二阶段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空调暖通系统的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屋顶式热泵机组、空调末端设备(含风机盘管、空气处理器等)、相关管路及电气控制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分批交货,并必须满足总包进度需要。
2.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建【200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的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设备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设备唯一授权书);
3.1.2 投标的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空调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进口产品除外);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独立法人资格的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设备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作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工程学院
代建单位: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
邮 编:315010 联 系 人:钟波达 丁建平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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