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仓头镇集中供水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安县仓头镇集中供水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县仓头镇集中供水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2-97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仓头镇集中供水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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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项目为新安县仓头镇集中供水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项目:供水规模本工程水厂供水规模为8000m3/d。 技术要求:仓头镇水厂工程中水处理部分工程主要包括净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理工程。净水处理包括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五部分;工程采用机械搅拌混合、水力絮凝池、斜管沉淀池、超滤膜过滤、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工程选用常规工艺,滤池反冲水及沉淀池排泥水自流进入泥水调节池,用潜污泵提升至循环造粒污泥流化床,污泥回流储泥池,上清液至一体化净水设备进水干管,储泥池的泥经螺杆泵加压至叠螺机,经叠螺机固液分离,滤饼外运填埋,渗沥水外排。 5.2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4采购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 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需在招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lyggzyjy.ly.gov.cn /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12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12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仓头镇 | |||||||||||
联系人:牛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鑫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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