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旌德县环保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旌德县招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旌德县环保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旌德县环保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旌招标NO.CGH*******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内容:
1、项目预算:人民币 贰拾玖万叁仟元整;
2、采购内容:详细采购需求,见下方附件(仅供参考,最终以发售谈判文件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3、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大气采样器、智能烟尘采样仪、红外测油仪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售后服务认定证书或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提供以上产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所有投标产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定报告(或证书)。(中标后提供)
5、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查询人到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并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内除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外,其他必须有相应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同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旌德县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大楼一楼)。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退还报名资料不全或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我中心将拒绝其投标。
4、发售谈判文件:报名携带的资格证明材料审核合格后即发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本谈判文件提供电子版本,请报名时携带U盘。
七、谈判响应保证金:
详见谈判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谈判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旌德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89*****659
集中采购机构: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旌德县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大楼一楼);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jdxzwzx@163.com 传 真:****-*******

旌德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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