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村(梅湾片、长大片)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西溪村(梅湾片、长大片)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龙施邀招〔2015〕1号

龙溪乡西溪村(梅湾片、长大片)土地开发项目工程,庆政发[2014]124号文件,经龙溪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单位: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

二、工程地点:龙溪乡西溪村(梅湾片、长大片)

三、工程概况:预计开垦面积4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表土层剥离并回填、田间道路、生产路、灌排渠、蓄水池、砌石田坎、土地平整等工程。

四、工程款结算方式:承包方在完成全部工程量后,在县国土局下拨工程款后,支付方式为:第一期:经预验收合格后,按核定的实际开发面积70%工程款的40%拨付;实际开发面积未核实的,按立项面积50%工程款的40%拨付,同时退还项目保证金;第二期:通过市级验收并在决算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60%;第三期:通过省级复验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80%;第四期:预留总工程款的2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和地力培育保证金,一年后经复查无质量问题的兑付10%,第二年地力培育验收合格后兑付10%。

五、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六、质量要求:合格(县土地开发推进办公室、龙溪乡政府负责初验,并通过市级正式验收,最后以通过省级复验为准)。

七、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八、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核后退还);同时提供资质的相关材料一份::①法人委托书;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考核证书;⑧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3、必须有由龙溪乡政府签发的邀请函。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6日至5月12日9时止,报名企业3家。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龙溪乡政府。如有疑问请于报名前致电询问。

十、相关款项: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报名资料费300元,以上二笔款项于报名时一同上缴。(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金)。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12日9时,地点:龙溪乡政府三楼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二、招标底价:51000/每亩

十三、联系人:

1、姚远良电话:138*****881(666881)

2、朱伟林电话:158*****297(671297)

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溪乡分中心 2015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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