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湖茶业有限公司林湖车间改造比选须知

四川林湖茶业有限公司林湖车间改造比选须知




四川林湖茶业有限公司林湖车间改造项目比选须知

项目编号:CH-ZHB-007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比选人

名称:四川林湖茶业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长江大道西段20号川红集团

联系人:招投标及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80*****928

2

项目名称和

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林湖车间改造项目

服务内容:旧房修缮、改造。

3

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有资质的公示网站如:“信用中国”、“天眼查”等网站记录具有法律风险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

4

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业务的资质(装饰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稳定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和实力。

5

采购方式

比选。

6

查勘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查勘答疑会召开时间:11月15日上午10:00。

7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不超过******.37元。

8

报名方式、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

报名方式:以递交投标保证金为成功报名。

递交文件地点:2022年11月17日11:00时前,逾期不接受申请文件。

9

递交比选申请

文件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长江大道西段20号川红集团招投及监督管理办公室。

10

比选时间和

地点

比选时间:2022年11月17日14时30分。

比选地点:川红集团2楼会议室。

11

比选小组的组建

比选小组由实施单位代表、使用单位代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2

报价及方式

(1)报价为施工、软装、安装、运输、人工、税金等一切费用,含比选文件和合同文本规定的其他费用。

13

评审方法

同等条件下,最低价评标法。比选小组对照比选文件要求,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报价、信誉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定,以满足条件的不含税价按从低到高推荐1-3名比选申请人为成交候选人。

14

成交价

以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最低报价为准(不含税)。

15

成交原则

比选小组按满足比选文件条件的报价由低到高推荐成交候选人数:(1-3名)。选择该申请人成交原则:报价(不含税价)最低的为第一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比选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比选人可以依次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视情况重新组织比选。

16

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处理和处罚

第一成交候选人非正当理由弃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重新确定成交人或重新比选的所产生的报价差额、延误工期及重新比选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成交放弃人承担。并在相关监督媒体上曝光,比选人将成交放弃人和不按时履行合约的有关情况纳入不良信誉记录记入档案,并有权拒绝其在3年内参加我公司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

17

比选保证金的交纳

不要求递交比选保证金

√要求递交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比选保证金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

比选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

汇款信息上注明:CH-ZHB-007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交纳应在2022年11月16日11:30时前到达比选人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林湖茶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201*****00094

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视同自动放弃。

汇款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里。

18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比选人确定成交候选人后退还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退还至比选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退还比选保证金时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比选保证金复印件;

19

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拒签合同”是指:

明示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未明示但不按照比选文件、成交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成交通知书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活动中串通比选、弄虚作假的,比选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20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10%,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转入以下比选人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林湖茶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201*****00094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下达后五天之内,逾期视为无故违约。

21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次产品质量及采购单位相关管理规定的履约质押。如果申请人的产品均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和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履约保证金在申请人提交全部服务并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申请人;如因申请人的服务质量原因且不愿进行调换而影响了生产,本项目执行完后,按造成的损失及相关管理规定从申请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2

比选有效期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后60日历天。

23

申请文件格式

申请文件应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比选申请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比选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比选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比选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比选申请人不按格式填写,比选人有权拒绝其比选申请文件。

24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比选文件格式中要求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而不委托代理人比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比选,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5

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比选申请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右上角“□”内填“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

26

装订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2)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否则比选小组可以将其视为无效比选文件。

(3)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须装于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5)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6)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27

比选申请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鲜章)。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8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

除本比选文件外,比选人有可能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其内容均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比选人和申请人均起约束作用;申请人应在收到书面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回复比选人,以便确认。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经确认的书面回复文件为准。

29

结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入场施工;

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的30%、70%时申报进度款(根据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核准,即完成了总工程量的30%,则支付至项目总金额的30%工程预付款;当工程完成总量的70%后,经委托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至项目总金额的70%工程预付款)。

结算: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结算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项目总金额的97%工程款(根据此前已支付至的30%、70%工程预付款核算当次付款金额),总金额以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为准。

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日起24个月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3%。

履约保证金:合同竣工验收合格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0

检测程序

无,但提供主要产品合格证书。

31

工作时间、数量、地点

工期:35日历天。

数量:见比选清单

结算面积数按实际实施测量尺寸计算。

实施地点:宜宾市高县庆符镇骆家村三组。

32

计量方式

无。

33

其他

各申请人须制定维修方案及计算明细工程量,据实报价。所用材料品牌和质量均应满足业主要求。

二、适用范围

(一)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比选项目内容。

(二)有关定义:

“采购人”或“比选人”:系指“采购单位”和“采购执行人”的统称。

“供应商”、“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或生产制造商。

(三)比选费用: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价格单位:文件中所指金额均为人民币金额。

三、比选双方

(一)林湖车间维修项目组织的有关专家和用户代表参加的比选小组。

(二)参加比选的申请人。

四、有关要求

1.送样要求:开工前送样到综合管理部确定。

2.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参加比选的申请人报价时,表格应有质量最低要求标准,明确材质作为参考。

4.对于报价格式按行业标准为准。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比选采购活动终止或比选失败:

(一)参加报名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二)有效交纳比选保证金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四)通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不足两家的;

(五)参加次轮比选的申请人不足两家的;

(六)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均被淘汰的;

(七)比选结束,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均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八)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违反比选文件中其它规定条件的;

(十一)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六、本次比选的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成交人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保证比选申请文件内容无虚假。

(二)保证无陪标、围标、串标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保证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四)保证申请人不违反国家及川红茶业集团的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注意自身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承担赔偿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

(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出现问题并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六)若违反了以上承诺内容任何一条以及比选文件相关要求,均同意被采购人废除成交资格及解除合同,并接受采购人没收比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处罚;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2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湖车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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