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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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拟对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GL-2015-0506
招标内容: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
计划投资:*******.00元(壹佰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1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4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国家规定的检测机构出具与本次招标产品同类有效的形式产品检测报告;
2.5具备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和ISO13485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2.6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非投标产品原厂家的,须提供该产品原厂家出具的有效的经销授权书及该产品原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2.7在云南省须设有分支机构(或云南总代理),能提供本地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06日至2015年05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周末不休)在云南高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11号)购买招
标文件。
3.2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国家规定的检测机构出具与本次招标产品同类有效的形式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证件供查验,并提供上述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高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11号)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龙 海
电 话:180*****94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高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工、王工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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