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尼木60MW牧光互补储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2022-11-1114:34:57

中核尼木60MW牧光互补储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2022-11-1114:34:57

中核尼木60MW牧光互补储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尼木60MW牧光互补储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中核尼木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CNSC-22ZNXY******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尼木60MW牧光互补储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尼木60MW牧光互补储能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拉萨市尼木县续迈乡河东村。海拔4000m以上。本工程备案规模为60MW(交流测),规划总装机容量60MW(交流侧),直流侧总装机规模暂定为64.*****MWp(具体以项目实施情况为准),配置一套容量为30MW/60MWh储能系统,本光伏项目区域内建设1座110kV升压站。通过110kV架空线路接入藏中电网(尼木塔荣变电站),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4 招标范围

EPC工程总承包,包括除主变、箱变、组件、储能设备本体采购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及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以及手续办理工作等。详见技术资料。

(1)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的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图纸;

(2)除主变、箱变、组件、储能设备本体采购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和相应备品备件的采购(组串式逆变器、SVG、GIS、电缆、35kV开关柜、二次设备等主要设备采购厂家需上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购买)、运输,投标方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消防系统、防雷系统,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

(3)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施工和验收。主要内容分为(但不限于)光伏部分、储能部分、升压站部分、送出部分、对侧间隔等。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安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坟墓等各种设施改迁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送出部分相关手续的办理、并网后的入网检测及备案、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涉及报验及验收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本工程一切险由投标方购买,保险范围包含到达现场的甲供设备)。

(5)配合招标人完成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升压站征地工作、对侧间隔征地工作、送出线路征/租地工作。升压站永久性征地费用和光伏场区租金由招标人承担,青赔、拆迁、压覆矿赔偿等其余一切工作及费用((除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缴纳的各项规费,征、租地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负责。

(6)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且投标人须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维护安全生产、满足电网公司要求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2.5 建设/项目地点

拉萨市尼木县续迈乡

2.6计划工期

2023年02月28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全容量投产发电)。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GB/T*****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需提供签字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具体签字要求详见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2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尼木60MW牧光互补储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2022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2月0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中核尼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尼木县幸福路23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业主单位:中核尼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1111


,西藏,拉萨市,尼木县,北京市,丰台区,上海,拉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发电 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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