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花城南路综合改造工程(新华路—新雅桥段),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二、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冶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 工程名称:花城南路综合改造工程(新华路—新雅桥段)
四、 建设地点:花都区花城南路
五、 工程规模:全长404米,占地宽度15米,管道基坑深约4.2米。施工内容:旧砼路面铺设沥青砼、排水管道改造(管径1.7米)。总投资约456万元。
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 工期:42日历天
八、 本项目招标设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将于开标24小时前公布
九、 报名时间:2005年12月7日~ 12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2:30~4:30)
十、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联系人:何生 电话:********传真:********
十一、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广州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4、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必须是二级或以上资质,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并在近5年中具有从事同类工程的业绩。
6、企业近二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7、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财务状况亏损的施工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资格预审方式及正式投标单位的确定
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5家且不超过12家时,则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12家时,则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见证下通过摇珠方式选择12名为正式投标人。
3、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时,则重新公告
十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申请公函(原件)
2、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企业2004年度经独立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备注:
1、进行资格审查时以报名时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2、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加盖法人章,提供原件核对。
3、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4、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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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冶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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