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内控咨询服务
[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内控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CXMGL-2022-023
1.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批准,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内控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SCXMGL-2022-023
2.3服务内容:单位层面内控咨询服务等(详见服务需求)
2.4服务期限:3个月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6采购预算:5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2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胜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珠海路总部基地一期E3A栋)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查询结果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2磋商文件每套5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8时30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第四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地 址:中韩 (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贺鹏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胜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钱成财
地 址:长春市珠海路3737号总部基地一期E3A栋
联系电话:0431-********
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 贺鹏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中韩 (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胜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珠海路3737号总部基地一期E3A栋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内控咨询服务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5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单位层面内控咨询服务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2-11-14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珠海路3737号总部基地一期E3A栋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胜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珠海路总部基地一期E3A栋)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文件售价(元) | 5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2-11-24 08: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2-11-24 08:30 |
地点 |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钱成财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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