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国旅游报融媒体宣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中国旅游报融媒体宣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中国旅游报融媒体宣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持续增强我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介力度,多角度宣传我省文旅资源,打造主题鲜明的辽宁四季旅游形象。在中国旅游报上,突出“四季旅游”主题,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初期进行宣传,每期半个版面。冬季:12月刊发,主题“嬉冰雪 泡温泉 来辽宁过大年”。春季:4月刊发,主题“春季有约 观鸟赏花游辽宁”。夏季:6月刊发,主题“清凉夏季 浪漫海滨游辽宁”。秋季:9月左右刊发,主题“金秋浸染 丰收游辽宁”。在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APP)上,开设辽宁专栏,内设2-4个子栏目,围绕四季旅游宣传主题进行辽宁省四季旅游线路展示、惠民政策、措施发布,重要活动宣传、文化和旅游融合等内容宣传。平台根据游客的兴趣、位置等进行个性化推荐,内容涵盖旅游美景、美食、美宿、美物,还包括各地公共文化、非遗、舞台艺术等资讯。全年不少于800条。在新媒体推广(多网多号)上,其中:1.多号推广。中国红色旅游网推送辽宁省四季旅游相关内容,全年不少于20次。报社旗下其他外部号平台宣传辽宁省文化和旅游资讯,全年不少于50次,累计阅读量不低于20万。2.海报定制。以辽宁四季旅游启动为素材制作海报,直观展示辽宁省四季旅游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通过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中国旅游报微信等平台发布,全年不少于4次。3.学习强国号、人民号刊发辽宁四季旅游推介内容,发布数量不低于50条。4.项目完成后按要求制作项目结项报告供验收使用。三、★商务要求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70%,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结清合同余款。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验收程序:由采购人验收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5时00分至2022年11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环节,需供应商自备设备解密及二次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