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盛-竞争性磋商-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项目编号:JS2022-028)-采购公告

福建建盛-竞争性磋商-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项目编号:JS2022-028)-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思明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1日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宁海二里3号楼1002-2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前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2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宁海二里3号楼1002-2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室。
预算金额¥7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2-*******
采购单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先生059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宁海二里3号楼10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女士0592-******* 邮箱:jsxmfgs@126.com
附件: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docx

项目概况

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宁海二里3号楼1002-2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2-028

项目名称: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3.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相关证书或承诺书等)。3.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3.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8供应商须提供档案局颁发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服务范围包括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3.9补充说明: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及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注: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宁海二里3号楼1002-2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前台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宁海二里3号楼1002-2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前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宁海二里3号楼1002-2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收款单位名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集美支行;账号:*********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供应商报名表》,《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的附件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宁海二里3号楼1002-2            

联系方式:卢女士0592-******* 邮箱:jsxmfgs@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电 话:  0592-*******

 

标签: 电子卷宗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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