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维修—(上碓路14号,劳英路269号)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维修—(上碓路14号,劳英路269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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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06日 15:31:27 标的标题: 浦城县公共租赁维修项目—(上碓路14号,劳英路269号)
批准单位: 开标室:
建设资金: 国有 招标人: 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招标形式: 邀请招标 招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10日 17:3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5-05-11 17:0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11日 17:30:00 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18日 15:00:00
行业类型: 房屋市政 招标类型: 施工
备注: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由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章生效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公共租赁维修项目—(上碓路14号,劳英路269号)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建设资金国有,招标人为浦城县房屋管理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拟邀请: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建昌建设有限公司、浦城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城县公共租赁维修项目—(上碓路14号,劳英路269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2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规定的全部内容等,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浦城县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5月 6日到2015年 5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时30分,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如需图纸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的下降幅度K=6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 5月 18日下午 3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招待所内)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房屋管理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电话: 139*****299
联系人: 马仁和。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邮编: 350001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浦城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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