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西城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漯河市西城区2022-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西城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漯河市西城区2022-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西城区2022-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西采磋商采购-2022-38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西城区2022-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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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漯河市西城区2022-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共4200户,在西城区范围内住宅及安置小区、学校、幼儿园、医院、楼宇、党政机关、沿街商户等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宣传,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并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工作。 5.2服务质量:合格;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且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3,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2年0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2年0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2年11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西城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 |||||||||||||||
地址:漯河市西城区太白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 | |||||||||||||||
联系人:闫先生 | |||||||||||||||
联系方式:137*****1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汇处西北角商务中心区1号楼12层 | |||||||||||||||
联系人:潘女士 | |||||||||||||||
联系方式:186*****35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 |||||||||||||||
联系方式:186*****359 |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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