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至屠宰场给水管管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至屠宰场给水管管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编号: PA2015— 07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磐安县城区至屠宰场给水管管道新建工程 已由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磐发改投资[201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磐安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从双溪口大桥至屠宰场安装球墨铸铁管约2600米、钢管约260米、不锈钢钢管约50米、PE塑料管约500米及相应的消火栓、阀门井和附属工程等。预算投资约为150 万元。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与企业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原件核对):1、企业简介、介绍信、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A类证书;3、拟派本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C类证书;4、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安全、无质量事故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5 月 11 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30至 5 时 (北京时间),在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街2号五楼)报名。

5.2报名企业需提供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8.本工程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磐安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文镇新里路 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12楼

邮编: 322300 邮编: 322300

联系人: 陈金洪 联系人:徐晓燕

电话: 694965(政府网) 电话:****-********

浙江省磐安自来水公司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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