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2015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第五师八十六团2015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15】2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心团场八十六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第五师八十六团2015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给水管网2570m,管径为De63-De160,管材为PE100级管(1.0MPa),配套阀门井52座、消火栓井6座、泄水井2座、排泥湿井2座、排气井3座;排水管网4096m,管径为De110-De300,管径De200、De300为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管径De110、De160为UPVC双壁波纹排水管,配套检查井154座,化粪池8座;供热管网2506×2m,管径为DN80-DN350,配套供热阀门井53个、补偿器井5座,热负荷8.4MW换热站一座(建筑面积160m2、地上一层、砖混结构轻型屋架);建设小区道路:6m宽小区路742.767m,6m宽组团路1194.185m,4 m宽组团路1361.461m;配套路灯80盏。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招标范围:招标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招标文件确定的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小区道路等工程施工。
2、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金及自筹资金。
3、 项目总投资:948.1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802.99万元。
4、 招标编号:DWS-JY*******
5、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建设地点:第五师中心团场八十六团团部。
三、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相应资质及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疆外企业具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第五师师外企业具有《兵团第五师师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备案册》,具有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信息:
1、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到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主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登记、报名,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通知单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 5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2、 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3、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 投标保证金:
1、 开标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60000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收据作为交纳保证金的确认凭据。
3、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账 号:********8332
行 号:********1027
六、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五师政务网发布。
七、 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心团场八十六团
联 系 人:蔡金明
联系电话:0909-*******
2、 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主楼八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郭女士
联系电话:0909-*******(传真)
3、 招标代理机构: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
联 系 人:陈长春 陈长庆
联系电话:0909-******* 传真:0909-*******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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