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
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4]517号和穗南发改项目[2014]521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现对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159*****48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四、工程估算投资额:暂定6521.24万元(其中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4340.26万元、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2180.98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包括黄阁镇黄梅路道路改造工程、黄阁镇清河路道路改造工程、黄阁镇湖田小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停车场工程等4个子项目;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包括黄阁镇南涌口路道路改造工程、黄阁镇庐前山路道路改造及路灯安装工程、黄阁镇麒村路道路改造及路灯安装工程等3个子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3、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即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理。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4、 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其余资料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5 年5 月12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5年5月18 日(不含节假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 ,下午: 14:00~15:30 。
注: 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西路曼尼商务中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电话:***-********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大道中148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 日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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