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4.5766%股份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4.5766%股份交易公告
产权交易公告 | |||||||||||||
受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4.5766%股份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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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1、竞价方式:挂牌期满产生意向受让方后采用线下一次性报价方式交易。2、受让方条件和要求:(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后应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3)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意向受让方最近连续三年上榜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5)意向受让方经中诚信国际、大公国际或上海新世纪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标的股份受让后,拟以亚洲硅业为主体申请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所IPO,为符合上市要求,受让方需承诺其与关联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无任何控股或参股的同类上市企业。 | |||||||||||||
三、转让方式:网上竞价 | |||||||||||||
四、受让须知 | |||||||||||||
1、公告期:2022年11月04日到2022年12月01日 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8:00 | |||||||||||||
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A座5层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2年12月01日 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 |||||||||||||
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五、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电话:139*****648 | |||||||||||||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A座5层 | |||||||||||||
网 址:www.qheec.com | |||||||||||||
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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