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南中学校舍改造招标公告

溪南中学校舍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聚星招字【2015】漳第006号
开标时间:2015-05-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诏安县溪南初级中学
所属地区:

诏安县溪南中学校舍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溪南中学校舍改造项目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诏发改[2015]1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诏安县溪南初级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12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93106元,发包价为899451元(K=1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加固改造教学楼(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审核书及答疑;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企业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
3.4投标人的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层) 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值=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 年5月28日的12 :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含分公司)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5年5月29日14:30至15:00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15:00时 ,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诏安县溪南初级中学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865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招 标 人:福建省诏安县溪南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5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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