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空调及新风设备招标公告

精密空调及新风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 项目名称:精密空调及新风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采购下列货物及配套的相关服务:

选型技术明细表

总冷量

要求

(Kw)

送风

方式

室内风机

电机数量

风量

(m3/h)

加湿量

(kg/h)

室内机尺寸

最大值

(宽×深×高mm)

台数

1

风冷侧≥45.0

冷冻水侧≥54.9

下送风

4

≥16000

≥10

1710×900×1970

4

2

风冷侧≥53.2

冷冻水侧≥58.6

下送风

4

≥16000

≥10

1710×900×1970

4

3

8匹单冷型

上送风

2

1680

--

自定

2

报价需包含设备及附件、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等技术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相关费用。

3.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人必须在上海设有常设服务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制冷设备销售、安装、维修资格并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服务记录,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5)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服务保障团队的主要成员须主持或主要参与过类似工程的建设工作;

(6)投标人必须获得原厂的资格认证(代理商、集成商或合作伙伴等),并承诺招标人在采用该产品后,可以获得不低于原厂服务品质的集成、维保服务。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从招标代理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代理处以1000元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 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5月27日10:30时之前递交到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华能上海大厦项目部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展路742号,长清北路口),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除投标书以外需单独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开标时间定于2015年5月27日10:30时,地点: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华能上海大厦项目部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展路742号,长清北路口)。届时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公司

地 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00号

邮 编:200021

联 系 人:邬懿蔚/林峰

电 话:*********1216/1226

传 真:********

电子邮件:zhaobiao_wyw@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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